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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考报名-《学前教育史》 重难点串讲资料14 课程代码:00402
第七章 古代东方国家及古希腊、古罗马学前教育
第一节 远古时期的学前教育
远古社会时期教育的四个发展时期:前氏族社会发展时期、母系氏族发展时期、父系氏族发展时期、军事民主制社会时期。
一、前氏族社会发展时期的学前教育
为了抵御险恶的自然环境和求生存,常常按年龄差异和体质强弱分成两个人群:一群是捕猎、潘摘果实的壮年男女;另一群是看管小动物、收藏猎获物和修建隐蔽场所的老人、儿童。老人们则肩负有照顾和教养儿童的责任,手把手地向他们他们传授有关制造和使用工具的方法、生产劳动的技能、日常生活的经验和行为规范等。这也可以说是远古时期最早呈现出来的一种幼儿教育形式。
二、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学前教育
母系氏族社会又称母权氏族社会。这一时期的婚姻制度,成为普那路亚。母亲们是家庭中掌权者。母亲们负责照管和教育孩子,
三、父系氏族社会时期的学前教育
父系氏族社会又称父权氏族社会。由原来妇女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变成了男子在家庭生活中居于高位而进入父权氏族社会。大家庭中的全体成员和全部财产都受家长支配,家长又男子担任,儿童的教育则由父亲为主的大家庭来承担。
四、军事民主制社会时期的学前教育
是一种由原始社会向奴隶制度社会转化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的幼儿教育除了培养劳动生产技能、社会生活习俗和道德规范外,也把学习军事方面的东西作为重要的内容。
从上述远古社会四个时期的幼儿教育,它呈现出四个主要特征:
第一,远古时期的幼儿教育是在家庭中进行的,儿童是公有和公育的,教育的目的是为稳定一个家族的生存和繁衍。
第二,远古时期的幼儿教育形式和内容是同社会生活、生产劳动紧密结合的。带有明显的原始性、简单性、家族性。
第三,远古时期的幼儿教育还没有专门的幼教机构和专职的教师,老人和成年女性是当然的教育者,驻地、洞穴、家庭及其围场是自然的教育场所。
第四, 受历史条件的制约,远古时期还存在一些不文明的现象,如弃婴、杀婴、陪葬、祭神等迫害儿童的落后习俗,这是应加以否定的。
原始社会儿童教育的方法是示范与模仿,内容是劳动技能和生活习俗。
第二节 古代东方国家的学前教育
一、古埃及的学前教育
早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的埃及古王国时期就建立有宫廷学校,专门用来教育皇族子弟。到公元前2200年左右的埃及中王国时期增设职官学校,专门用来培训政府官员的子弟。此外还开设有寺庙学校、文士学校,专门用来培养僧侣和文秘人员。而普通百姓子弟是无权问津的。
官吏子弟的学前教育主要在家庭中进行,父亲负责教育男孩,母亲照管幼儿饮食起居和教育女孩。他们教育的内容有做游戏、锻炼身体和听故事等,男孩还要学习社交礼节、宗教歌曲以及读写。
二、古希伯来的学前教育
古代希伯来的学前教育按历史顺序分成两个时期:第一历史时期为公元前1300年至公元前586年,犹太亡于巴比伦时期;第二历史时期为公元前586年至公元70年,罗马帝国灭亡于希伯来时期。前者为家庭教育时期,后者为会堂教育时期
公元前1200年希伯来人尚处于远古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阶段,家庭教育占有很高地位。父亲即是家长,又是祭司,也是教师,一切言行举止都要听命于他。父辈对子女的教育主要是进行宗教神学的灌输,养成对耶和华(上帝)无比信仰和敬畏,由此来保持其宗教传统和维系其民族信念。
希伯来人的幼儿教育常以诵读经典和跟随大人参加各种宗教节日活动来进行。
古希伯来人的学前教育完全是为民族的救亡和传统的继承服务的。
三、古印度的学前教育
奴隶制王国——摩揭陀,在这一时期相继出现和形成的种姓制度、宗教信仰。
古代印度的学前教育就是以维系种姓压迫和培养宗教意识而实施的。
种姓制度是印度特有的一种阶级压迫制度,它把从事当时不同社会分工的人群,划分成4个等级,也就是构成4种种姓。第一等级是“婆罗门”, 即掌握宗教事务的僧侣贵族;第二等级是 “刹帝利”, 执掌行政与军事大权的世袭贵族;第三等级称为“吠舍”,即名义上具有人生自由的 , 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的农夫、手工业者和贫民等 , 他们必须向第一、第二等级交物、纳税 ;第四等级称作“首陀罗”, 即被征服者或奴隶 , 他们处于社会的最低层。前两个等级与后两个等级由于种姓差别而尊卑极为悬殊 , 他们之间不得通婚、不得共食 , 世袭相传 , 不得更改。
婆罗门教源于印度公元前2000年的吠陀教,约形成于公元前700 年。以《吠陀》为最古经典。信奉梵天、毗湿奴和湿婆为三大主神,把人分为 4 种种姓 , 主张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这些宗教信条 , 也就是为婆罗门教的幼儿教育提供了主导思想。
古代印度盛行家长制 , 父亲是全家之主 , 一切家庭生活的安排 , 都听命于父亲的意志。父亲握有子女生死、买卖大权 , 也有教诲、培养儿童的义务。尤其婆罗门属最高一级的种姓 , 为保证种姓的世袭和尊严 , 父亲必须在家里悉心指导子女记诵吠陀经典。这种家庭教育从儿童幼年开始 , 就传诵《吠陀经》(包括《梨俱吠陀》《娑摩吠陀》《社柔吠陀》《阿闼婆吠陀》四部);吟诵颂诗1000余首等。传授时且只能口耳相传,死记硬背;不准抄写记录,不准提问。对于刹帝利、吠舍种姓的子弟 , 虽然也有学习吠陀等经典的任务 , 减少学习《吠陀》的数量 , 留出较多的时间跟随父辈学习有关军事、农作、手工方面有用的实际知识。至于首陀罗种姓的孩子 , 则被完全剥夺接受教育的权利 。
佛教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相传为王子乔答摩•悉达多 ( 即释迦牟尼 ) 所创立。是当时的反婆罗门教思潮之一。佛教教育的目的就在于传播教义、广招信徒 , 要求人们藐视现实、吃苦修行 , 同登虚幻彼岸。
佛教的幼儿教育一般均在家庭中进行 , 普通家庭的孩子从懂事起就在信佛父母的言传身教和日常生活中接受早期的教育。主要在信仰方面、公德意识的养成方面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方面 , 通过耳濡目染初步了解有关知识和内容。这些在家僧称作 “优婆塞 ”, 在家尼称作 “优婆夷” 。如若终生想当僧、尼者 , 儿童到 8 岁时 , 则分别进入寺院和尼庵去专心一意地进行 “出家” 修行。也有在 5-6 岁时就提前申请人院学习的。
12 年的的学习训练 , 经检验合格者 , 则可留寺、庵充当 “比丘 ”( 即和尚 ) 、“ 比丘尼”( 即尼姑 ) 。
古印度的学前教育是与种姓制度和宗教神学密切联系的,其中婆罗门教的教育史维系种姓压迫和培养婆罗门宗教意识为核心任务的,与之相对应的儿童教育是一种姓不同而不同。佛教教育的儿童教育有家庭教育和寺、庵教育之分,但均信奉佛祖、吃苦修行、遵循教规、消极厌世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