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江西自考网!本站为考生提供江西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www.jxeea.cn为主。
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21日—26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毕业的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申报手续,在校考生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未采集过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老考生需到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院校自考管理部门刷新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照片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
(二)考生不能同时申报专科、本科毕业,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半年后才能申报本科毕业。申报本科学历毕业的考生,除提供其专科、本科第一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以下两个证明材料之一: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考生在申报时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领取档案袋,并将有关材料放入档案袋内,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确认自己“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除姓名、身份证号外,其他信息如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证明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再确认签字。
(四)网上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如能提供原始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毕业条件的,统一到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申报。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
(五)缴纳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申报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同时对自己的个人毕业信息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县(市、区)招考办只能接收社会考生本人申报,不能接收各类高校在籍在校生和助学单位考生申报。凡是高校在校生和助学单位的考生只能按准考证上的院校代码到院校和单位申报。
(三)我省自考综试(含电大试点、中职衔接、第二学历)实践考核成绩仅在本校、本省有效。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只能在本校申报。
(四)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凡有考籍转考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自考综试(含电大试点、中职衔接、第二学历)的考试和毕业,只能作为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毕业申报。转出时间:2月23日—3月7日和8月24日—9月6日;转入时间:3月14日—26日和9月13日—25日。
(五)考生本人可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如果网上审查不能通过但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还要携带三张1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照片(贴毕业生登记表上),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表内要求填写。
(六)审查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27日,县(市、区)招考办、助学单位将初审后的材料交给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
2、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4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
3、1月5日,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主考学校在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毕业生材料交接;
4、1月5日—14日,主考学校对所收的毕业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主考学校公章。
5、1月15日—19日,集中统一加盖省自考委印章。1月15日下午报到,报到地点:南昌百瑞四季酒店(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0号 );工作地点: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五楼。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