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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8-11-14 17:07:00   来源:江西自考网    点击:   

 

  1.报名录入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13 日 17 点。

  2.入学考试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 12 点。

  3.新生预录取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20 日 17 点。

  4.新生缴费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25 日 23 点。

  二、入学考试安排

  1.入学考试方式:在线考试和现场考试。

  2.入学考试科目: 计算机基础和英语。

  3.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重视入学考试工作。在线考试必须学生本人参考。现场考试必须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现场参考。

  三、计划管理

  1.各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控制高中起点专科层次,专科层次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科层次学生人数。

  2.各校外学习中心完成计划,报名平台自动关闭。

  3.当季人数少于 20 人的校外学习中心将在下个批次暂停。

  四、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1.各校外学习中心须严格审核报名条件。报读学生必须年满

  18 周岁。报读高中起点专科学生应具有普通高中、中专或职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报读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含高职)及大专以上学历教育毕业证书。

  2.各校外学习中心要认真审核学生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 通过学院配发的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信息,并上传学生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3.学生最高学历毕业证书须经教育部学信网查验确认真实 性。

  4.新生报名信息录入后,学习中心须打印报名表交由学生本人核实并签名。

  5.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明确告知学生录入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同一手机号码只允许录入一次。

  6.各校外学习中心要明确告知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 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我院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的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予以取消学籍处理,追回录取后由我院下发的各类证件。报名资料在入学后和毕业前将经重庆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及教育部电子注册部门核查,审核时如发现问题及由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五、新生预录取管理

  1.凡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基本信息且信息真实完整,参加入学考试且成绩合格,属于非异常学生,学院将予以预录取。

  2.异常学生是指跨省或跨区域报读当地校外学习中心的学 生,针对这部分学生,平台将通过读取学生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对学生进行识别。学院将直接电话联系异常学生本人,确认报读的真实性。通过核实,方可预录取。

  3.身份证异常的学生必须提交其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的有效 证件,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有效。

  六、新生缴费注册

  1.我院从 2018 年秋季起,已采用缴费注册制。凡通过预录取且按时缴纳 40 学分以上学费的学生,方可注册学籍,并上报阳光平台。否则,将不予注册。

  2.我院从 2019 年春季起,学生学费将不再采用汇款形式,只能使用移动支付和 POS 机刷卡两种形式完成缴费。

  3.我院从 2019 年春季起,将执行新学费标准,九江学习中心专科和本科的学费标准为6400元/每生。

  七、重申纪律

  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时间性非常强的工作。务必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在本季工作中严格遵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 政部门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我院的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把好各个环节:

  1.加强宣传管理

  校外学习中心只能使用我院统一制作的材料进行宣传, 严禁自行印制宣传材料。投放媒体的宣传内容必须使用我院提供的统一模板且经过我院审核。

  2.加强过程管理

  校外学习中心须在我院统一组织下配合开展工作,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严禁与任何网络机构合作。坚决杜绝通过个人、中介或二级代理机构进行服务、教学支持服务或考试服务,坚决禁止从个人、中介或二级代理机构接收转移学生。

  3.加大生源监管力度

  校外学习中心应了解学生在当地的工作生活情况,必须在平台如实填报学生在当地的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等信息。禁止跨省、跨地区组织生源。

  4.严格执行学费标准

  各校外学习中心应严格执行学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望各校外学习中心高度重视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安排。

  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2019 年秋季相关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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